前不久,在北京举办的一个艺术节里,一前卫艺术家“一亿•泡女郎”雕塑作品,引发最大争议,开馆不久就被不明观众用一瓶臭水泼脏。其愤然而举的行为不言而喻地说明了,“一亿•泡女郎”雕塑作品不受公众欢迎的程度。而9月30日,北京798创意文化节在798艺术区举行,又有艺术家用30多万张100元人民币摆成了北京国贸地区沙盘模型,这件名为“人民币CBD”的行为装置作品,又起纷争。 在此,艺术家作品的好坏我们暂且不说,只说用人民币做“展品”的对与错。 首先,用“人民币”、人的身体、器官作艺术品来“展览”,美吗?笔者认为不美,否则就不会遭人泼污了。现在有很多人借着艺术的名义搞各种令普通老百姓觉得恶心的事情,这说明了这样的艺术品本身就违背了艺术的本意。亵渎了艺术的真谛。本来艺术是一件很高尚、很高雅的事情,真正的艺术就是一个“美”字的体现,造型的美,视觉的美,内在的美与回味的美。而现在像“巨乳展品”、“人民币CBD”的行为装置作品,这样一一件所谓的“艺术品”,给大家带来的是庸俗加恶心、反感加疑惑,它怎么称的上是艺术? 其次,滥用人民币做展品最少有两大弊端。一是,违反了《人民币管理条例》中“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违反了“制作、防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条款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用人民币,不管是真币还是假币做展品,哪怕是雕塑作品,都是不对的,是违法行为,这是毋容置疑的;二是,用人民币做展品,容易引起社会秩序、社会治安骚乱。特别是后一弊端,就说展品用的全部是假币,但能保证这些假币就不出意外吗?我们不说那些连森严壁垒的银行和全副武装接送的运钞车都敢抢的胆大妄为,无恶不作之徒,而现在难免就没有见“钱”眼开,做出非份之想举动的乌合之众。这么多的“人民币”在仅仅两名保安人员看护下,如果真出现意外,能挡得住那些亡命之徒的“玩命”抢劫吗?其背后的“隐患”昭然若揭。幸甚,现在还没发生意外,否则,后悔莫及。 这些艺术家堂而皇之用人民币做“作品”展出,据悉,这已不是某“艺术家”第一次将钱当作艺术品展出,并且是一而再,再而三的行为了。网上对此千夫所指,众矢之的,难道还不能证明,凡是得不到多数普通观众认可的“作品”,就不会是好作品吗?难道还不能说明,用人民币做展品就是违法犯罪行为!其“危害”性也显而易见。但为什么就没人出来制止?这样滥用人民币行为,人民币还有其“尊严”吗?再则,难道“艺术家”使用假币就不用追究其刑事责任?真让人瞠目结舌!(云水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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