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好象是2002年,审计长李金华在一次审计工作的讲话中说,争取通过三年的审计,使中央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能得到基本上的控制。看到李金华的这个讲话后,笔者认为李金华的这个愿望应该得到实现。理由是李金华的这个讲话是有分寸的,这个分寸是指范围。他没有说全国所有的单位,也没有说是地方的所有单位,而是说的中央的单位。因为中央的任何单位都是全国的领导机关,作为领导机关,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就是要为下级单位做出榜样。
其实,李金华是以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作为标尺的。他认为他领导的审计署是这样,国家其他部委也应该是这样。但李金华错了。李金华领导的审计署能够一身正气,其他部委恐怕就不是这样;李金华对下级的要求严格,其他部委却不是这样;李金华从不为下级和下级单位谋取私利或者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他部委唯恐没有为下级谋取私利的;李金华领导的审计署从不到地方审计机关“打秋风”,而其他部委则是从不放过下级单位;中央机关制定了若干这不准、那不准的规定,但真正能够认真执行的就只有审计署的“八不准”规定。所以,李金华提出的三年要使中央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能得到基本上控制的愿望就只能是一个肥皂泡。
6月27日的央视国际网站刊登的一则消息为我上述的论断作了有力的证明。 CCTV.com综合消息: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今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作了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审计发现,烟草局、教育部等19个部门预算不细化、不完整和批复不及时,涉及金额190.03亿元,发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个部门所属的92个单位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27.54亿元等问题。
看了这则消息,如果还有点耐心的话,不妨再读读李金华报告的全文。你就会发现,报告中所披露的名单位许多都是“似曾相识雁归来。”
其实,李金华提出期望通过三年审计,使中央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能得到基本的控制的想法,其实他后来也明白这只是他的一厢情愿。所以,后来他又提出针对着屡查屡犯,我们就屡犯屡查。
从期望能够三年得到控制到屡犯屡查,不单折射出李金华思想的变化,更是折射出落后事物的顽固。不过,这个顽固如果是体现在地方的单位还好说一些,体现在中央的单位就不怎么好了。古人早就说过:上梁不正下梁歪。中央的单位总是做这么一些不好的事情,既辱没有了中央单位的名声,也给地方单位传递了错误的信息。所以,我还是期待中央单位还是要为地方单位作个好的表率,使李金华能够在明年,也就是他的最后任期的审计工作报告中,不再向人大提交沉甸甸的黑名单。
当然,也许有人说,不再向人大提交沉甸甸的黑名单其实也做得到,查处不认真就发现不了问题,或者虽然发现了问题,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就成了。但,我想,这不会是李金华的风格。但万一呢?李金华退休后呢?
沉甸甸的黑名单,我真不希望再出现,但又担心人为地不使它出现。 >>>>>>>>>>>>>>>>>>>进入论坛原贴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