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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按新规入户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6-11-10 11:07:27)  来源:成都商报
    成都市公安局前日公布《意见》的实施细则后,引起了市民强烈关注。今日上午,在全市公安机关的办证中心就可按照新规办理入户了。对此,成都市公安局做了充分的准备。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了解到,上午开始已经有不少的市民前往办证中心咨询,并表示将于今日前去办理。为了方便市民尽快办理手续,各个办证中心的民警再次进行了培训,就细则中的详细条款进行了研究和学习。此外,市公安局已经赶印了上万份“入户须知”的便民宣传单,分放在各办证中心的大厅。

  每一个办证中心都将开设专门的咨询窗口,欢迎市民前去询问。民警也特别提醒,上户前记得带好各项重要的证件,免得多跑路。

  一、农民到城镇入户:

  拥有合法产权房屋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下同)、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下同)。

  租房入户所需材料:入户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租住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屋证明、同一地址的租房合同、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标准照片1张。

  二、购房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下同),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入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缴款凭据,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三、投资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四、人才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或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省、市、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

  五、暂住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表、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市或区(市)县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市民可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028-96181110(语音提示)

  地址:正府街38号

  锦江公安分局:86406144

  地址:莲桂南路66号

  青羊公安分局:86406029

  地址:江汉路13号

  武侯公安分局:86406649

  地址:高升桥东路8号附8号

  金牛公安分局:86406317

  地址:交大西路178号

  成华公安分局:86406487

  地址: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

  高新公安分局:85141216

  地址:创业路18号
    记者 袁丽雅  
编辑:邱波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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