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候选人材料确认(8月25日前)。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收到的候选人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候选人资格。
2、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会议(8月28日)。将评选活动的全过程、候选人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提请评审组委会审议通过。
3、设计、制作相关宣传活动(8月30日前)。四川在线将设计本次评选活动的专栏,将所有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和相关影像材料上传网站,公众可随时观看。
4、启动本次评选活动(8月31日)。在中青报、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以专版专栏形式推出专题报道。同时在四川电视台、成都商报、新华网、人民网、四川在线、四川新闻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新闻,宣传本次评选活动正式启动。同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州)积极参与评选。
5、网络和短信投票(9月1日至9月8日)。公众以网络和短信两种方式对所支持的候选人进行投票,投票情况将动态反映在网站上。投票期间,在评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特别报道留守学生的感人事迹,并挑选两至三名事迹特别突出的候选人到网站作现场访谈。
6、召开评审会(9月10日至11日)。评审会与关爱留守学生工作座谈会套开,评委根据候选人的典型事迹为候选人打分。
7、核算候选人的得分情况,宣布结果(9月12日)。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网络、短信的投票结果和评委投票的结果,核算候选人的得分情况。
8、宣传报道首届四川“留守学生自强之星”、“留守学生关爱之星”。通过举办颁奖晚会等形式,依托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首届四川“留守学生自强之星”、“留守学生关爱之星”的优秀事迹和崇高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