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进人才强省和科教兴川战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第四届“四川杰出创新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于今年7-11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评选表彰10名杰出创新人才,每人奖励人民币10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通知》要求,这次评选活动的原则是:坚持科学人才观,以创新能力和发展业绩论人才;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民主评选、程序评选、阳光评选、科学评选;注重“三个倾斜”,即向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倾斜、向中青年创新人才倾斜、向生产经营和科研一线倾斜。
《通知》强调,这次评选的条件是:凡常住四川省的中国公民,以自己的创造性劳动为四川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优秀人才及其他各类优秀人才均可参加评选。推荐对象以中青年为主(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为主。
《通知》规定,这次评选活动的推荐方式为组织推荐、“获奖者”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整个评选活动分为候选人推荐、评审、表彰三个阶段进行。省上将组建由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企业家等各类优秀人才和前三届获奖者代表组成的初评委员会和终评委员会,采取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分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