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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新车上牌须达国Ⅲ 摩托车首次纳入限制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4-15 07:18:04)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为进一步改善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昨(14)日,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今年5月1日起,凡注册登记、外地转入的汽车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达标公告的第一类车(即6座以下车辆)须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摩托车须达到第二阶段排放控制要求。

  登记新规

  未达排放标准不能办理登记

  “关于执行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今年5月1日起,新车上户须符合国Ⅲ标准,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达标公告的第一类车(即6座以下车辆)须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

  通告具体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制造、销售、进口轻型汽车、柴油车和摩托车,需符合国家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的第三阶段排放控制要求(简称“国Ⅲ”排放标准)和《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工况法)》(GB14622-2002)中的第二阶段排放控制要求。列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达标公告的第一类车(包括全新产品及产品扩展与更改)须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自2010年7月1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造、销售、进口轻型汽车和柴油车,执行“国Ⅳ”排放标准。

  在成都办理新车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柴油车和摩托车,不符合上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能办理登记手续。办理外地机动车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其初次登记日期在2008年5月1日后的轻型汽车、柴油车和摩托车,不符合上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能办理登记手续。

  另外,自7月1日起,对达到报废年限申请延缓报废的车辆,经检测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延缓报废手续。

  解读

  已上牌且领绿标车辆不受限制

  “机动车对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影响,以氮氧化物浓度超标为特征的机动车尾气型污染日益凸现。”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成都市机动车拥有量超过180万辆,每天有400-500辆新车上牌,机动车排气污染对成都市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极大压力。

  成都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1辆化油器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执行国Ⅲ标准的汽车。成都市先于国家要求提前两个月实施国Ⅲ标准,从源头管理机动车,将对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起到积极意义。对目前已上牌且申领到环保标志的车辆使用,根据“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管理原则,目前不受任何限制和影响。

  限行新规

  明年未达国Ⅰ禁止驶入三环

  昨日,成都市环保局及成都市交管局还举行了“关于高速高污染机动车限制通行区域和时段”的通告。根据通告,自2009年5月1日起,高污染汽车将禁止进入三环路以内道路行驶。同时,每天7:00至22:00,禁止未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一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在本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自2010年5月1日起,禁止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车在本市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其中特种车辆除外。

  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货运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成都市货运汽车城市道路行驶证》,禁止驶入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的道路。

  摩托车首次纳入限制范围

  据统计,成都市摩托车保有量已达90余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50%以上。“摩托车带来的排放污染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对摩托车也应纳入限制通行的范围。”昨日,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今年5月1日起,摩托车上户须达到相应国Ⅱ标准外,2009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销售、注册登记的摩托车执行国Ⅲ标准,成都市拟当时执行。自2009年5月1日起,禁止未取得入城标志的二、三轮摩托车和虽取得入城标志但尾气排放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摩托车在三环路以内(不含三环路)的道路上行驶。

  解读

  未达国Ⅰ标准3条路可选

  目前,尚未领取环保标志的高污染汽车约有10万辆,其中大部分在中心城区外或区(市)县行驶。成都市早在2006年11月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制通行,高污染汽车不得进入二环路内行驶,新规执行后,这部分车辆将不得进入三环路。对已拿到绿标、再度年检可能达不到国Ⅰ标准的车辆,相关人士表示,这类车辆的出路只有3种:要么自行改装使用清洁能源,要么退出中心城区区域,或进行报废。他透露,为给更多车主提供良好的用气环境,成都将力争年底建10座CNG加气站,满足车主需要。

  反应

  执行新规市民叫好

  昨日,记者对成都将执行国家机动车第三阶段污染物排放标准进行了随机采访,市民对此纷纷叫好。市民杜女士表示,购置和使用国Ⅲ标准车辆有利于大幅度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保护环境,也有利于购车者自身的身体健康,“可以说是一件利人利己的大好事”。

  解释

  欧III与国III有何区别?

  国III排放标准与国际通行的欧III标准大致相当。国外执行的汽车排放标准主要有欧、美、日三大体系,其中以欧洲标准应用较广,中国所借鉴的就是欧洲排放标准。因此,目前国产新车发动机废气排放都以欧洲标准标明。不过,因为国内的燃油品质与欧洲之间还有差距,因此国家标准中对燃油的技术要求有了改变,这是国家标准与欧洲标准的最大区别之一。

  问题解答

  对即将执行的新标准,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成都市环保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就市民关注的热点进行了解答。

  问:执行机动车国Ⅲ标准,是否要求所有车型都安装OBD系统?

  答:不是,只要求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的第一类汽油车(俗称小轿车)出厂时安装OBD系统。安装OBD系统是对汽车生产厂家新车出厂的要求,无需车主自行安装。

  问:在5月1日前已购买未列入国Ⅲ标准目录的新车能否注册登记?

  答: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已购买且符合机动车国Ⅱ标准的新车,应当于2008年4月30日前到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注册登记手续,对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凭《受理凭证》(简称四联单)原件于2008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毕,到期仍未办理完毕的作退办处理。

  问:在5月1日前已从外地转出的在用汽车能否登记?

  答:可在2008年7月1日前,到成都市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或转移登记。

  问:对已列入其他城市国Ⅲ车型目录,但未列入“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的汽车,能否在成都市注册登记?

  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国家环保达标车型公告”是成都市国Ⅲ标准汽车注册登记的惟一依据,列入其他地区目录的车型不能作为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依据。

  问:国Ⅲ标准实施对小排量车销售使用是否有影响?

  答:只要达到国Ⅲ标准,并对第一类汽油车安装OBD系统,就可以照常注册登记,不影响小排量车的销售使用。早报记者杨琴



      

编辑:何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