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四川在线首页 > 走进四川 > 即时快报 > 正文

农村公路不纳入养护? 四川《公路法》草案遭质疑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11-18 21:45:54)  
    四川《公路法》实施办法草案相关条款遭质疑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简晓旭)今(18)日,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成都召开。《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实施办法(草案)》得到委员们的关注,不少委员对草案中未将农村公路纳入道路养护系统持有异议。

  黄克艰委员说,农村公路是我国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应该纳入法规。”

  我省《公路法》实施办法草案第三条明确规定: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公路是指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包括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既然包括了县道、乡道、村道,那为什么在公路的养护中,没有提到?”很多委员对此表示质疑。

  邓宏志委员表示,近几年农村公路建设加快,仅达州近两年新建乡道300至400公里,但是新建公路很快被毁坏,广大人民群众与基层干部都亟待相关法规出台,保护农村公路。郭永祥委员也表示,基础设施建设就包括公路建设,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以及养护都该纳入相关法规条款中。
      

编辑:余普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