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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无特殊3次拒绝就业 将停发失业保险金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7-11-02 09:46:51)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出台的泸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对“零就业”家庭的帮扶政策作出一些新的变化。“通知”要求,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对“零就业”家庭进行上门入户摸底调查,对“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同时实行联系人制度,提供“一对一”帮扶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金和城市居民低保金的申领条件及申领办法。已经享受城市居民低保或申请享受城市居民低保以及正在享受失业保险的男48岁以下、女38岁以下有就业能力的人员,必须每月到社区进行求职登记,如无特殊原因3次以上(含3次)拒绝接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岗位,可停发其低保或不受理其低保申请、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记者杨元禄  
编辑:赵春莉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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