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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抱怨DV拍车祸 竟遭交警强删影像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10-09 05:33:28)  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近日,泸州网友“邮差”在网络论坛上发帖,诉说自己在古蔺县境内拍下车祸现场被交警强行责令删除的遭遇,引起广大网民强烈反应,纷纷质疑古蔺交警强令删除影像的行为是否合法和侵权。古蔺警方对此回应称,网友拍摄行为影响了现场救援,同时承认责令删除的行为“欠妥”。


 交警干涉 车祸现场影像遭删

 9月29日,“邮差”发帖称:9月26日中午11点30分,他骑摩托车抵达古蔺德跃镇附近一个叫烟地湾的地方,目睹了一场两车相撞乘客受伤事故,“由于抢救的人太多,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于是用DV和相机记录下这震撼人心的一幕。”车祸发生20分钟后,4名交警赶到现场,开始救援和现场查勘。

 “邮差”称在用DV记录过程中,一名交警问他拍来干什么,“这名未佩戴任何警衔和警号及执法证的警察,一把就抓住我的DV和相机,说要没收。”随后,“邮差”相机和DV里的影像在交警的监督下全部删除。“邮差”同时认为,自己拍摄的是一起普通的车祸救援现场,没有违法。

 网友热议 交警无权删除影像

 帖子一经发出后,在网友中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糖伯虎”表示,古蔺交警的行为“明显就是一种乱执法行为”。许多网友对交警强迫删除一起普通车祸现场影像感到不可理喻,认为“一起普通交通事故没有值得隐瞒的”。网友“云淡风清”则从法律的角度向“邮差”支招,建议向新闻媒体和相关部门反映,并保留证据为必要时起诉做好准备。多数网友则希望警方作出正面回应,以正视听。

 对于“邮差”的遭遇,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现场交警强行责令删除影像的做法于法不符,网友可以要求交警赔礼道歉并对影像删除造成的损失作出赔偿。

 交警回应 拍摄影响现场救援

 古蔺县交警大队介绍,当日相撞的两车中长安车3名乘客受伤,驾驶员被卡在驾驶室内。交警设置警戒线圈出事故现场,对现场内无关人员进行遣散,随后钻入事故车内对受伤驾驶员进行施救。在施救和现场勘查过程中,一人(即“邮差”)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现场并对驾驶人进行拍摄,严重影响施救工作。交通民警曾多次要求停止其拍摄行为并退出警戒区域,但该人不听劝阻,并与伤者家属发生争吵,为避免事态扩大引起不安定因素,一名交警督促其将影像资料进行删除。

 古蔺交警大队负责人最后表示,责令删除影像的做法“有些欠妥”,对拍摄者“该道歉的可以道歉”。 记者陈章采
      

编辑:何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