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推行限时办结制度 缩短办事时限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6-23 08:28:37) 来源:攀枝花日报
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环境,米易县以严格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为切入点,在全县大力推行“限时办结制度”。
根据制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的,原则上要在规定时限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应按照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亲自督办。
按制度规定,全县55个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限时办结制度”。县林业局将16项内容纳入了限时办结事项,并且缩短了其中11项的法定办理时限;县城市管理局缩短了12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其中8项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其中4项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县水务电力农机局明确了34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要求不需要进行审批、不在职责范围内或者不需确认登记的申请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管理相对人同时出具书面证明等。为保证制度落实,县监察局(效能办)对各单位效能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督促、检查、指导,对不合要求的7个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在公众信息网上发布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的12家单位进行了通报。
根据制度,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所有审批事项必须实行限时办结,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凡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办事时限的,原则上要在规定时限内缩短三分之一以上;法律、法规、规章对办理事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应按照便民、快捷、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承诺办理时限;对特别紧急的事项,应当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应亲自督办。
按制度规定,全县55个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了“限时办结制度”。县林业局将16项内容纳入了限时办结事项,并且缩短了其中11项的法定办理时限;县城市管理局缩短了12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其中8项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其中4项由20个工作日缩短到7个工作日;县水务电力农机局明确了34项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要求不需要进行审批、不在职责范围内或者不需确认登记的申请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告知管理相对人同时出具书面证明等。为保证制度落实,县监察局(效能办)对各单位效能制度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督促、检查、指导,对不合要求的7个单位限期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在公众信息网上发布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的12家单位进行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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