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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惠及13万居民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11-14 08:47:33)  来源:四川新闻网-攀枝花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蔼岚)“只交了30元保费,却报销了9200多元,城镇居民医保确实减轻了普通百姓看病的负担。”近日,大花地社区居民赖胜友从东区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儿子生病住院的报销费后,心情轻松多了。据了解,截至到今年10月24日,我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达130373人,已有4951人像赖胜友一样享受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带来的实惠,医保统筹费支付830万元。

  一个月前,赖胜友13岁的儿子生病住院,花去了2万余元,这相当于他一年的工资收入。“孩子不是在学校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吗?”妻子的一句话提醒了他。

  去年10月1日起,涉及全市“一老、一小”、低保对象、残疾人、低收入家庭等群体的《攀枝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正式施行,从制度上实现了医保全覆盖。

  今年9月1日起,攀枝花开始执行新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了筹资标准,加大了财政投入,提高了政府补助标准,个人实际缴费标准比上一统筹年度减少。特别是加大了对低保、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的补助力度。

  按照新规定,持有《攀枝花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三无对象、重点困难家庭人员和持有《低保证》或《残疾人证》的学生儿童三类人员由政府财政、城市医疗救助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进行补助,个人不用缴费就可参保。同时,持有《低保证》的一般困难群众参保,个人只缴纳100元,较上年减少了40元。其中,持有《残疾人证》的非学生儿童残疾人,个人只缴纳50元,较上年相比少了90元。通过提高补助标准,个人缴费大大降低,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实惠。截至10月底,全市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人群参保人数达到了17296人。

  为了鼓励和引导广大居民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今年我市还建立了普通门诊医疗费统筹制度。参保居民在本人定点社区或乡镇卫生院就医看病的,低保户、残疾人等困难人群每年最高可报销100元普通门诊费,其他参保人员可报销40元。

  同时,提高了住院医疗费报销待遇,从9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二级及以下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降低了个人经济负担。

  儿子出院后,赖胜友便拿着报销单来到东区医保中心。“没过几天就拿到了报销费用,党的惠民政策就是好。”赖胜友说出了肺腑之言。


      

编辑:刘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