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年收入超12万个税自行申报已经结束,但却少见影视明星、富人身影。其实中国富人阶层偷、逃和漏缴个人所得税的现象非常严重,是历史积淀的产物,并非一天之功。高收入阶层不主动申报个税,笔者认为有二大主要原因:内律不强,外律不力。
首先,内律不强。对于一些影视明星、体育运动员、富人来说,他们的主动纳税意识比较淡薄,“纳税道德”较低。他们认为自己所得的财产是应得的,虽然也名车豪宅,但是他们骨子里却摆脱不了小农意识或小市民习气,他们缺少的是把握财富的能力,缺少作为富人所应有的品位、教养和格调,缺少致富后其对国家所承担的更多的社会责任意识。
其次,外律不力。我们的纳税体制对这些名人、富人纳税的监督制约和奖励惩罚机制还存在漏洞,不够完善。这包含二个方面,一是对名人富人财产监控制度的不完善。对于这些高收入阶层的收入,税收机关并没建立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的监控体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针对高收入重点纳税人的档案管理系统,对其实施重点追踪管理,对影视、演出等文艺团体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在强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管的同时,也对其投资企业的流转税、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严加管理,形成各税对高收入者加强征管的合力。而且中国实行存款实名制并不能真正反映高收入阶层的真实收入。因此,不知道名人富人具体有多少收入,没有一个完善的个税监控体系,使得税收机关无法下手督查。二是奖励惩罚机制的不健全。我们在纳税之后,却不知道我们所缴纳税款的最终归处。名人与富人也有同样的疑惑。名人、富人因为缴纳税款多,对社会贡献更大,但纳税后并没有因为多纳税而给予他们一定的社会荣誉,在社会保障、福利、生活保障、参与国家管理等获得相应的权利。同时,纳税体制对名人富人偷税漏税的处罚力度不大。
因此,名人、富人不主动申报个税,棒子不能光打在他们的头上,除了要加强对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纳税道德”外,还要建立完善的个税监管制度,同时平衡纳税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得纳税有所值,方可在纳税大军中看见他们熟悉的身影。 (作者系江苏公务员)
□陈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