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消息 昨日,成都市工商局针对“四川加加连锁一案”发布投资警示。经该局初步了解,四川加加连锁投资管理公司“通过加盟、认购等形式成为股东”的许诺,是其欺骗群众、涉嫌非法集资一案的主要特点之一。该公司在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取得合法外衣,骗取投资人的信任,继而在经营过程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公司宣称没股东人数限制多半是骗局
市工商局向社会警示称,市民尤其是中老年人在利用闲钱投资理财过程中,不要贸然投资入股,期待高额定期分红的神话出现。该局负责人在昨日发布会上称,依据《公司法》,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应具有2至50人的股东,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一旦某家有限责任公司大规模地以入股、承包、加盟经营等名目召纳投资者的,投资人在实际投资中一定要谨慎。如果该公司在邀请投资者入股时,宣称公司没有股东人数限制时,则可能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投资骗局。
同时,一家公司在经营中有赢利,也有亏损,甚至存在因为经营不善而破产的风险。因此,凡是向投资者承诺无风险而又有固定高收益的投资宣传,这都是不切实际的。对于某些公司向投资者鼓吹的定期高额回报、定期分红等投资神话,投资者必须擦亮眼睛,冷静分析,不能盲目听信,上“空壳公司”的当。当在投资过程中出现疑问,市民切记首先要先向理财机构、专家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入股:个人财产将变公司财产
“连公司章程都不知道,怎么能稀里糊涂就去当股东,小心温柔的骗钱陷阱。”市工商局负责人士称,投资者当股东是有风险的,而且要承担股东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听凭某些人员的鼓吹就投资当股东非常危险。据介绍,依据《公司法》,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投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你出了多少资,便承担多大的责任;公司成立后,不经法定程序不得撤出投资。
因此,个人投资公司不同于银行存款或国债基金,投资者缴纳的投资没有本金和利息的概念,一旦成为公司的股东,你所缴纳的投资就不再是你个人的财产,而是公司的财产,你拥有的只是股东的身份、股权以及对应你的股权所享有的权利。工商部门郑重提醒公众,既不要参与非法集资,也要意识到“当股东也是有风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