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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地震遇难者遗体火化将免收基本费用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6-09 13:59:44)  
    四川在线消息 昨(8)日,四川省民政厅新闻发言人陈克福副厅长就地震遇难遗体火化收费问题回答了四川在线等新闻媒体的相关问题,以下为采访摘要。

  记:地震遇难者遗体火化是否存在收费的问题?

  答:前期在个别地方的殡仪馆是存在的,由于当时没有明确规定,个别殡仪馆就按照当时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收取了相关费用。后来随着当地政府和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明确免收丧葬基本费用后,各殡仪馆就停止了基本丧葬费的收取。

  记: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出台了免费政策意见以后,四川省是怎样执行的?

  答:5月17日民政部、公安部、卫生部出台了意见后,四川各地及时贯彻执行,立即根据三部出台的意见,实行免收地震遇难者火化基本费用,包括遗体接运费、火化费、一定标准的骨灰盒费。并要求个别殡仪馆已收取地震遇难者遗体火化基本费的要及时进行清理,按免费标准逐一退还给遇难者亲属。

  记:免收火化基本费用以外,遇难者亲属如要求提供其它项目服务的,其费用如何处理?

  答:遇难者亲属在政府免费以外,要求殡仪馆提供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部分,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由亲属自己支付。

  记:现在退款情况如何?

  答:按照省上要求,前期个别地方殡仪馆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及时进行了清退,多数已退还,还剩下一部分,正在通过公告、电话等联系方式寻找亲属退还,也请未享受免费范围和标准的遇难者亲属主动到相关殡仪馆办理退款事宜。
      

编辑:张超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