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即将展开,按照今年省招办的安排,普通高校志愿填报以及职教师资和对口高职班的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7月4日一次性填报。因此,在填报志愿前,各位考生和家长非常有必要从宏观上把握今年我们面对的形势和特点。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大家作一些讲解和分析。
(一)高校招生实行“阳光工程”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5]2号文件,2005年招生工作的重点是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实施阳光工程的重点是确保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严格控制调整计划的使用、加强监管,严格执行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为主要内容的“六公开”制度。
阳光工程的实施,为考生志愿填报提供了极大的帮助。同时,考生和家长还要特别关注各招生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发布的招生章程。高等学校的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学校应于5月1日前在本校网站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等),学习形式,在川招生分专业人数及有关说明,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
(二)高校录取新生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
各招生学校对省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有关录取原则全面择优。办法是:普通高校在省招办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中,根据考生所填志愿、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成绩总分与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高校录取新生的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即由学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入何专业,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三)今年志愿填报的方式发生变化
今年填报志愿的方式由去年的“估分填志愿”改为“看分填志愿”。填报志愿方式的变化将会对考生和家长在填报志愿时的心理产生较大影响。较之“考前填志愿”和“估分填志愿”,“看分填志愿”大家都普遍认为心理踏实,但真正填志愿时心里又最不踏实。
大家都知道,“看分填志愿”最大的弊端是志愿扎堆,大家都爱参照以往各学校近几年的录取分数线,选择与自己分数相当的学校。由于分数的明朗化,分数相近的考生选择的学校相对集中,考生往往也会因分数相差一、二分而导致落榜。
(四)今年考生增长幅度远远大于计划增长幅度,竞争进一步加剧。
今年全省报考普通高校的考生人数为453269名,同2004年比较,全省考生增加了110948人,增幅为32.41%。而招生高校共1456所(增加226所),在川招生计划数为280328名,比去年增加了47371名,增幅为20.33%。考生增长幅度比计划增长幅度高12个百分点。由于今年考生增长幅度远远大于计划增长幅度,高考升学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从招生计划的层次看:全省招生计划28.03万中,本科为99785名,占35.6%;高职(专科)为180543名,占64.4%。本科竞争的激烈要求考生志愿填报要更加慎重。
从招生计划的类别看:今年,全省文史类考生17.19万人,占40.9%;理工类考生24.85万人,占59.1%;参加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3.29万人。同2004年比较,全省文科考生增加了5.59万人,理科增加了5.15万人。文科考生与招生计划数之比为2.13:1,理科为1.59:1。可见,文科的竞争比理科更加激烈。
(五)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办法较之往年有较大调整
今年招生政策调整可以详见《四川省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进意见》。下面不一一列举,只选择一些对成都考生适用的条款作说明:
1、取消“第一志愿报考我省省属师范院校或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的教师子女加5分投档,供学校审录”的政策。
2、取消“对经省统一测试与认定,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艺术体操(女)、武术、射击、射箭十项运动成绩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加5分;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五项运动成绩达到三级运动员标准的考生加10分投档,供学校审录”的政策。
3、将过去面向所有在川招生的院校调整为省内院校执行的政策有以下两项: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全国二、三等奖及省一等奖者加5分;获全国一等奖者和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和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加10分。
(2)对音乐、美术、书法、艺术表演有特殊才能的艺术尖子考生,经省统一考评,成绩达到优异的加15分,优秀的加10分,良好的加5分。
4、关于“二视一”投档办法。
(1)本科第一批录取时,对第一志愿未上调档线、但分数又高于其第二志愿院校调档线一定分值的考生,如果其第二志愿院校明确表示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则将其第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与该校第一志愿档案同时投放(简称“二视一”)。愿意接收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学校须在报送招生计划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明确其分数级差(须在40分以上,未明确的按40分执行)。(《招生考试报》计划合订本上公布了明确表示执行“二视一”政策的部分学校名单,共47所)。
(2)为了更好的执行“二视一”的投档办法,在《志愿卡》上设置“愿‘二视一’”栏。对填涂了“愿‘二视一’”栏且符合“二视一”规定条件的,即向第二志愿院校投档。若考生档案已因“二视一”被投放在第二志愿院校,则不再享有其第一志愿院校因增加计划、定向、自主招生或艺术特长生等的补投机会;未涂该栏的视为放弃“二视一”投档机会。
5、关于定向就业招生。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均须经教育部批准并正式下达。
(2)各批次只在第一志愿中设置定向志愿;定向就业招生生源范围为全省,其档案与该校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档案同时投放;若在该校调档线上不能录取满额,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向学校补投有定向志愿的考生档案。
(3)大部分高校在招收定向考生时,要求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须向县(区)招办递交由家长或监护人签名的考生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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