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今年"专升本"比例按2004年专科新生入校总数的15%控制,与高职高专学校签订了 "对口‘专升本’协议"的本科院校,不得无故拒收学生。未完成"专升本"计划的学校和专业,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其录取计划可在 学校与专业之间的调剂使用。据悉,“专升本”选送对象为我省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已有一届毕业生的高职高专具有与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的2年级及应届毕业生。
根据规定,各本科院校接收跨校"专升本"学生名额原则上不得低于校内"专升本"名额的 50%,个别专科生基数较大的本科院校,其接收跨校"专升本"的名额可适度减少。校内"专升 本"学生由校统一组织考试后,按成绩划定录取分数线,其录取线按校内"专升本"计划的 1:1.5划定。跨校"专升本"学生由高职高专本校统一组织基础课考试后,按成绩划定选送分 数线,其选送分数线按 2004年新生入校数的25%划定。
凡符合选送条件的跨校"专升本"学生,由各高职高专学校统一组织报考有相同或相近专 业的本科院校。其报考学校原则上按2003年或2004年所签“对口‘专升本’协议学校”报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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