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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一费制”答疑:课后托管费恢复合法身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3-09-24 14:34:19) 来源:羊城晚报
广州市物价局曾于2002年取消了小学课后托管费,而今年9月新学年,有家长致电本报:为什么学校又开始收托管费了呢?学校能托管的确方便了家长,但是不是每个孩子都必须托管?托管费究竟收多少合理?记者为此咨询了有关部门,得知从今年下半年起,小学课后托管费已经重新恢复合法身份,但只得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每人每天收取1元。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今年8月发出的《关于规范中小学“一费制”以外收费的通知》规定,
城镇小学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住宿费属于自愿选择的其他代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为:设有专门床位的2.5元/生/天,在课室午休的1元/生/天。小学低年级(1-4年级)学生在完成下午教学课程后至下午6时30分前,需要学校托管的1元/生/天。农村小学不收取午休管理及课后托管费。住宿费则为一般宿舍50元/月,公寓式宿舍70元/月。
今年2月、3月,本报曾就“小学生课后管理”进行过讨论,多数家长尤其是双职工家庭纷纷表示小学生下午放学后的安全太让家长操心。而以前物价部门没有统一规定课后托管费标准,各学校收取的费用也多少不一,记者所知多在每月10元-20元之间,学校往往由于托管成本太高而叫苦不迭。
记者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6月,教育部门就建议在实行“一费制”的基础上,学校收取社会实践活动费、午休管理和课后托管费、补课(补习)费,根据学生家长的实际需要,在城镇学校按自愿原则对小学生进行集中午休管理。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华同旭也表示,小学生双职工户的家长要求学生放学后由教职工代管,但在去年,午休管理及课后托管费因不属“一费制”而被取消,小学要求家长按放学时间把孩子接回家,引起家长强烈不满,所以允许学校收费托管是个既解除误会又解决问题的两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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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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