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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规范中学补课收费上晚自习收费视为乱收费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4-05-24 08:52:27) 来源:人民网
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学补课收费问题,尤其是公办中学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联合利用晚自习补课收费的问题,近日,太原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规范在校中学生补课或文化辅导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从即日起,上晚自习收补课费的行为将被视为乱收费而给予严肃处理。
通知提出,要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的时间和作业量。周一至周五为学校正常教学时间,任何公办学校(包括县区和厂矿学校)不得组织在校中学生进行收费补课或文化辅导。同时,公办学校要履行国有资产的管理义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普通公办学校的现任领导、教职工不得兼任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
通知还指出,民办学校可以利用公办学校节假日、双休日闲置的设施设备进行教学活动,但要对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申领《收费许可证》;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酌情减免收费;要与相关学校签订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管理形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收取的费用要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做到专款专用;要保护好公办学校的教学设施,不得影响公办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要改变现有的补课形式,从学生的需要出发,对学生进行分层次辅导等等。
同时,在校中学生可以参加民办学校(必须是实体,而不能只是挂名的民办学校)在节假日、双休日组织的补课或文化辅导,但必须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公办学校不得借用民办学校的名义进行补课和收费。
鲍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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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喻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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