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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小学“一费制”标准出台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4-08-25 18:30:55)  
 
    昨日,记者从省政府召开的全省规范教育收费和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省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政策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见上表),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从今年秋季开学起,我省各地区、各学校都必须实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任何地方和公办学校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改变或推迟实行,也不得突破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费制”分为四个大类
在实施“一费制”的过程中,全省按照大中城市、县城、乡镇、村小划分为四个大类。其中,大中城市是指市(州)所在地,学校类别分小学、初中两类。省政府对每种类别学校确定“一费制”收费标准幅度,各市(州)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要求各市(州)应当区别城市和农村中小学的不同情况,在省定幅度范围内,合理确定本地不同经济类别的价差,从严控制高限标准。成都市作为省会城市,其五城区(含高新区)的城区小学和初中,“一费制”标准可以在当地标准基础上适当上浮20%以内。

“一费制”红线不得突破

为严格控制各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省上在按照国家规定确定“一费制”收费高限标准的基础上,还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红线标准,规定实行“一费制”的所有学校的所有收费(不含借读费、住宿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和初三补习费),除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具体项目和具体标准外,其所有收费总额必须控制在红线标准范围内。

财政拨款要逐年增加

为了解决中小学公用经费不足的问题,配合“一费制”的顺利实施,全省各市(州)和县(市、区)财政从今年起,将中小学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确保到2007年之前,所有中小学校都要达到省定中小学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最低标准。
       
  四川日报记者尹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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