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海口市义龙中学多名学生向媒体反映,他们要自己掏钱乘车到海口广场上学校的体育课。同学们感觉学校的这种做法不合理。
据其中一名姓陈的同学说,他们学校没有操场,每次上体育课都要统一坐着大巴车去海口广场上课,每学期每个人单独交车费36元。陈同学向记者出示了该学校关于收取上体育课车费的通知。通知上说:“尊敬的家长:由于我们学校没有运动场地,学生上体育课都要租车把学生接到海口广场上课。经学校同有关部门协调,定每星期体育课收2元坐车费。本学期有21个周,租赁汽车公司决定收18个周车费36元,敬请家长支持。”通知最后还让家长和学生签名。
陈同学的家长说:“学校应该有运动场等基本教学设施。这个学校没有运动场,要让学生坐车去海口广场上体育课,都是由学校一方造成的,车费应该完全由学校承担。而他们竟然向学生收取车费,真是太不合理了。”
针对同学们反映的学校收取坐车费的问题,海口义龙中学徐副校长说,目前他们学校的运动场地特别小,根本无法上体育课,学校就把体育课的上课地点安排在海口广场。为了节省上课时间,保障同学们的安全,学校租了两辆大巴车,对上体育课的学生实行接送服务。徐副校长说:“学校有学生1600多人,学校没有资金为这么多学生支付车费。因此,坐车的费用只能由学生自己承担,我们也没有别的办法。”
针对同学们反映的学校收取车费的问题,诚华律师事务所刘洋律师认为,作为学校,尤其是公办学校,国家对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都有一些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学校没有基本的体育运动设施,要进行完善。义龙中学没有运动场地,不得不选择去海口广场上体育课,完全是学校方自己的教学工作没有做到位造成的,和学生没有任何关系,学生对此也不应该付出任何代价。为此,所有车费应该由学校方承担,学校向学生收取车费的做法是不合理的,应该尽快予以纠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