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同意,2005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共有十三所高等院校在内地招生。其中香港高校八所: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和香港大学;澳门高校五所: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和澳门镜湖护理学院。
港澳高校中,有综合性大学、着重科技工程与工商管理的研究型大学、教学与应用研究 并重的大学、博雅通识型大学、专责师资培训的教育学院,以及专门培养旅游管理人材和高 级护理人材的学院,各具风格、特色与专长。在港修读本科课程, 每学年学费为港币6万至8 万元,生活费为港币4万元左右;澳门各高校学费为每年澳门币2.5万至4万元,生活费为3万 元左右。
2005年港澳高校报名办法有三种模式:
1、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今年纳入内地统一招生,考生须按照《招生考试报》 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2、香港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以及澳门五所高校可在当地市州招办咨询 报名;
3、香港科技大学、岭南大学和香港教育学院则采取由考生直接登陆该校网站报名的办 法。
港澳高校在川报名工作从五月份开始,香港院校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05年5月31日,澳 门院校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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