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等有关部门获悉,为适应军队改革发展需要,从2005年起,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将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无军籍学员。被录取的学员在校期间没有军籍,但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无军籍学员招生录取、教学管理、毕业分配等与承训军校其他学员基本相同,但人校时不办理入伍手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按学校所在城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有关政策执行,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学校每年向学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其他费用自理。 无军籍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全程陶汰,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退学的有关规定办理。招生办法和要求,有关军校将在招生宣传中向考生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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