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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走公共汽车专用道 312辆车昨日遭处罚
http://www.scol.com.cn  四川在线  (2008-05-05 10:54:43)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 (张明华记者丁宁摄影方炜)昨(4)日,成都交警对侵走公共汽车专用道的社会车辆及出租车驾驶员正式开始处罚。截至下午4时,共有312辆违规社会车辆被处罚。早报提醒:每日早7时至晚8时,除公交车外,其他车辆只有在右转时才能借用公交专用道。

  公交专用道上停车
  女驾驶员领到第一张罚单


  上午10时,一辆车牌号为川A6H925的马自达轿车驶进一环路东二段的公交专用道后,竟然在距离路口约100米的地方停了下来。停留了半分钟后,驾驶员发现了前方的交警,于是赶紧打开右转弯灯,直行至路口想以右转躲开处罚。

  此时,在路口执勤的交警五分局民警周健立即上前示意马自达停到路口的空地上。驾驶员李小姐下车后,对交警的做法不理解:“我只是在路边停车接朋友,最多不超过两分钟。”民警将公交专用道的相关规定逐一解释之后,李小姐终于接受了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罚款100元。”据介绍,这是成都交警对社会车辆侵走公交专用道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社会车辆右转弯咋办?
  交警:两种方法右转不违法


  有驾驶员询问,公交专用道全面生效后,除公交车外,在路口右转的其他车辆如何右转呢?

  周健表示,公交专用道邻近路口处,有一段距离是用白色实线和白色虚线组成的。这部分路段便是公交车与右转车辆共用的车道,简称为公共车道。由此,需在路口右转弯的社会车辆必须在白色虚线位置进入公共车道,在公共车道上实施右转。同时,有些专用道路段在没有确定“共用车道”的路口或单位进出口,需要右转的车辆只能在紧邻专用道的机动车道(靠右第二条车道)内通行,在接近路口或者单位进出口时,才能跨越公共汽车专用道(该部分为黄色虚线组成)转弯,禁止提前进入专用道转弯或进出单位。

  特别提醒
  这两种情况要处罚


  A:违法侵占专用道,罚100元规定中要求,对于社会车辆及出租车有侵走公交专用道、在公交专用道内随意停车上下客、接近路口提前进入共用车道等违法行为的,将根据《道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其中,对提前进入公共汽车专用道的社会车辆及出租车,交警将根据《道法》中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规定,对其依法处以100元的处罚。

  B:在专用道直行罚100元扣2分侵占公交专用道直行至路口,并不实施转弯而是继续直行的社会车辆及出租车,将被交警看做故意利用路口共用车道直行的违法行为,交警将根据《道法》中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规定,对其处以100元罚款、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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