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四川在线作为新闻媒体的公信力,保障直播内容合法合规,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行为准则。所有在四川在线平台开展直播活动的主播(以下简称“主播”)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总则
主播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主播应积极传播正能量,内容需符合四川在线作为省级新闻媒体的定位,不得发布与平台属性相悖的信息。
二、内容禁止行为
主播直播或发布的内容(含弹幕、评论、封面等)不得包含以下内容:
1、违法违规内容。
2、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
3、煽动民族仇恨、地域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4、宣扬邪教、迷信、暴力、恐怖、毒品或教唆犯罪。
5、违背公序良俗内容。
6、低俗、色情、性暗示、血腥惊悚或擦边球行为。
7、恶搞、丑化英雄烈士或革命历史。
8、宣扬炫富拜金、奢靡享乐等不良价值观。
9、侵犯他人权益内容。
10、未经授权盗播影视、体育赛事、音乐等版权内容。
11、偷拍偷录他人隐私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如电话、住址)。
12、侮辱、诽谤、骚扰其他用户或公众人物。
13、干扰平台秩序行为。
14、刷单、刷量、数据造假或诱导用户非理性打赏。
15、冒充平台工作人员或虚假宣传合作资质。
16、恶意引流至其他平台或私下交易。
三、新闻类直播特别要求
真实性:转载新闻需注明来源,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如灾情、疫情、社会事件等)。
专业性:涉及政策解读、法律咨询等内容需标明主播资质(如记者证、律师证等);不得以“标题党”或断章取义方式误导公众。
时政类内容:严禁未经批准开展时政新闻直播。
四、主播行为规范
1、直播形象:衣着得体,不得穿着暴露或带有不当标识的服饰;直播背景需整洁,避免出现违规物品(如烟草、酒类等)。
2、语言规范:使用普通话或规范方言(如四川方言需避免低俗用语);禁止辱骂、人身攻击或使用隐晦性暗示语言。
五、违规处理
1、分级处罚:轻度违规(如语言不当):警告、限流或短期封禁;中度违规(如传播不实信息):暂停直播权限7-30天;严重违规(如涉黄赌毒):永久封禁账号并报送监管部门。
申诉渠道:主播可通过四川在线客服邮箱(2677741813@qq.com) 提交申诉材料。
六、附则
本准则由四川在线解释并修订,修订内容通过站内公告生效。主播因违规产生的法律责任自行承担,平台有权追偿损失。未成年人不得注册为主播,直播中不得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