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6大类主体64种违规行为

2020-09-02 11:01:46来源:东莞日报编辑:覃贻花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为规范处理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科技部日前印发《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覆盖科技领域6大类主体的64种违规行为,明确了处理措施、尺度等,填补了对违规行为处理的制度空白。规定于9月1日正式生效。 科技部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司司长戴国庆在1日召开的科技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规定覆盖了科学技术活动的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科学技术活动实施单位、科学技术人员、科学技术活动咨询评审专家、第三方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等6大类主体的64种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包括隐瞒、包庇科学技术活动中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故意夸大研究基础、学术价值或科技成果的技术价值、社会经济效益,隐瞒技术风险,造成负面影响或财政资金损失;从事学术论文买卖、代写代投以及伪造、虚构、篡改研究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