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早报记者 冯浕
一年一度的“双11”促销盛会如约将至,各大电商平台强势宣传“费脑”的促销规则,琳琅满目的商品或服务都被贴上优惠价、折扣价的标签。消费者们也在翘首期待这一难得低价购物季,早早就把心仪的商品或服务提前放置在购物车里,等待“低价风暴”时刻的来临。但这一盛况的背后,可能会存在一些陷阱,让消费者们趋之若鹜的“种草”和“剁手”。
2019年前三季度,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网购投诉案件223件,其中质量、虚假宣传、假冒是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天府早报记者从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了解到几个典型案例,来看看优惠背后隐藏的套路,以便“双11”擦亮双眼,理智清空购物车。
案例1
捆绑销售
买火车票额外支付30元“优惠费”
8月29日,消费者胡女士在某网络平台购买火车票,日期为8月30日,往返票价均为65元。但是通过非12306通道预订方式购票,均需要额外收取优惠券费用10元和20元,优惠券可享受7*24小时预订服务、享受客服服务、享受快速退改签服务、享受短信提醒服务等,并且取消不掉,消费者无奈共计支付了30元优惠费用。
经调查,消费者预订火车票时所选的是优享预订套餐,需要支付优惠券费用,订购页面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能否取消该项费用以及取消的正确方式,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财产权受到损害。经调解,消费争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营者退回消费者支付的30元优惠券费用。
小贴士:
网上购票陷阱多:山寨官方网站;手机抢票软件、超低折扣网页暗藏木马;“极速出票”、“高速出票”一般都有捆绑销售,且取消该项服务流程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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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少扉
网络平台既没有告知消费者有代订服务费这一真实情况,又没有取消优惠券费用的选项,实际上就是在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为了避免再次遇到类似的捆绑销售情况,消费者应该选择官方网站或者官方认证的网站进行车票的购买;如果在没有认证的网络平台进行车票购买时,一定要谨慎小心,在购票时取消额外的服务选项,付款时对付款金额进行确认,避免支付额外的服务费用;遇到有捆绑销售的网站时,应该停止购买。
案例2
集赞优惠
微信集赞低价购物却遇商家兑现难案例
8月4日,消费者易女士向泸州市龙马潭区消委会投诉称,某商家通过微信平台做活动,发布宣传信息“只要将活动内容分享到朋友圈,并累计点赞28个,就可以低价领取生蚝”。消费者易女士在活动期间完成集赞数量后,支付49.6元购买了十斤生蚝,约定提货时间是8月3日—4日。当易女士按时去领取生蚝时,商家告知已经领取完毕。消费者遂投诉,要求商家兑现承诺。
经调查,商家辩称在微信发布宣传信息时,没有预料到会出现参与活动人数多,而生蚝准备数量不足这一情况,因此拒绝了易女士的合理兑换要求。商家未按承诺履行相应的义务,实属单方面违约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调解,商家按兑现承诺,易女生按约定要求领取10斤生蚝。
小贴士:
微信集赞套路深:集赞免费旅游,实则强制消费的低价游;集赞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和社交账号导致个人信息被盗;集完赞去兑奖,商家却不再经营;集赞领礼品还需去看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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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博绅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凊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商家在发布宣传信息是要约行为,消费者根据商家发布的宣传信息要求购买产品或服务,是承诺行为。若消费者满足宣传信息所载的条件,自消费者购买产品或服务的承诺到达商家,双方即建立了合同关系。商家和消费者就需要按照合同履行各自义务。本案中,商家发的布宣传信息中并未对产品数量进行限制,那么就不得以发布宣传信息未载明的限制条款来抗辩,应当根据宣传信息向满足购买条件且发出购买产品承诺的消费者提供产品,否则即构成违约。
消费者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可以与商家交涉,要求商家按照宣传信息兑现承诺。若商家以不正当理由拒绝兑现,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投诉商家的虚假销售行为;也可向当地保护消费者权益组织请求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